格隆汇1月3日丨鑫苑服务(01895.HK)发布公告,2023年10月13日,中国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已颁布最终且具法律约束力的仲裁裁决,据此,鑫苑中国(除其他外)有责任向鑫苑科技及公司支付所蒙受损失以及所产生成本及开支。于本公告日期,鑫苑中国于仲裁裁决项下应付未偿还款项总额为人民币3048.5万元。为偿还于仲裁裁决项下未偿还款项,2024年1月3日,鑫苑科技(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)作为承让人与河南鑫苑(鑫苑地产控股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)作为转让人订立了该协议股票杠杆配资公司股票杠杆配资公司,据此,河南鑫苑将向鑫苑科技转让经营权(即经营六间位于中国的会所及获取该等会所产生收入的独家权利),由2024年1月3日开始直至2054年1月2日届满,为期30年。